我国企业取名回顾
在我国,新中国成立之后实行计划经济,因而企业的名称根据国家统一的原则,都由企业主管部门来确定,企业自身无权确立或更改名称。那时企业名称的构成绝大多数为"三段式"或"四段式"。所谓"三段式",就是地名+经营业务名称+企业组织形式,如上海汽水厂。所谓"四段式",就是在"三段式"上再加上财产责任形式,如国营南京无线电厂。用这两种方法命名企业,一方面可看出企业是属于全民所有制,还是属于集体所有制,明显显示出计划经济的色彩;另一方面,可以看出企业的所在地及本企业生产什么产品,但根本看不出企业产品的知名度与竞争力。